
花生及花生油的安全管理,不能停在收货时查看票据。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2日公布的一起核查处置案例显示,某批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,经营者虽实施召回,但因散客联系方式未留存且无人送回,未能召回产品。对粮油门店、加工企业和餐饮采购方而言,这提示日常管理需要同时关注批次风险和售后追溯。
防霉要贯穿原料与仓储环节
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科普资料指出,花生黄曲霉毒素污染可能发生在种植、收获、储运和加工等环节;未及时干燥、储运环境湿热、原料筛选不严等均可能增加风险,一般烹调温度难以破坏该毒素。经营者应检查来货包装、受潮霉变情况及储存条件,发现异常及时隔离核查,不能寄希望于后续炒制或加热消除风险。
检测前,先明确批次和样品范围
建议以供应商、生产或到货批次为线索建立验收记录,把原料花生、花生制品与成品油分别管理。检测样品应按适用方法和取样方案采集、制备,避免只挑选外观完好的少量颗粒,也不要将不同批次随意混样。对新供应商、储存条件异常或既往出现问题的批次,可结合风险提高检查和检测频次。
快检选型要核对食品基质
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发布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中,包括《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》(KJ 202206)。选择现场筛查方案时,应进一步核对方法全文及产品说明中的适用范围、前处理要求和结果判定条件,不能仅凭“黄曲霉毒素检测”名称就认定适用于所有粮油样品。
尤其是花生原料与花生油,样品性质和处理流程可能不同,不能直接套用同一操作步骤。建议记录试剂批号、有效期、样品处理过程和判读时间。快检结果用于初筛,阴性不等于整批食品所有指标均合格;异常结果应结合适用程序送检确认,不宜反复检测至阴性后直接放行。
把异常处置落实到批次去向
发现可疑批次后,建议暂停销售或使用,标识隔离并保留样品、票据及检测记录,联系供应商核查;经确认不合格的,按要求落实处置。台账可关联供货来源、库存位置、销售或领用去向、检测结果和处理进度,便于定位受影响范围。面向单位客户供货时,应保留必要的业务联系信息,支持定向通知。
建议粮油经营和加工主体从一次批次记录抽查入手,核对“样品是否有代表性、方法是否适用、异常是否可追溯”。将采购查验、防潮储存、现场筛查和后续确认衔接起来,才能让检测结果真正服务于日常风险管理。
资料来源:
-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: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(2026年第44期,9月2日)
- 农业农村部:农产品及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识别与预防(2020年11月27日)
- 市场监管总局:10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等发布公告(2022年12月12日)
本文结合公开资料提出经营管理建议;封面为AI生成的主题示意图。